欢迎进入吴忠市利通区党建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干部之家

热点推荐

利通区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负面清单”制度

利通区委组织部2018-12-12

2018-12-12 21:31:00

  今年以来,利通区围绕构建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预防在前、发现及时、严肃纠正的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机制,为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提供了重要保证。

  该“负面清单”制度适用于利通区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列出纪委监委、政法、信访、计生、审计、安全生产等15家单位信息沟通责任清单,实时报送立案调查、违纪处理、判决结果等各类动态类信息,切实发挥各级党委、执纪执法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负面信息”的筛查过滤、审核把关作用,构建起齐抓共管的干部监督工作格局。

  区委组织部及时把日常了解到的巡视巡察、考察考核、举报查处、违规违纪、组织处理、审计结果及道德诚信等负面信息进行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动态更新,全面记录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负面信息。定期对负面信息综合分析研判,深入查找背后隐藏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干部动议推荐、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和日常监督提供了重要抓手。在干部考察过程中,注意对有负面信息的考察对象进行深入核查、仔细甄别,必要时对重要问题做专项调查,准确核实信息、分析原因,既不让有硬伤的干部得利,也不让敢于担当、对党忠诚的干部吃亏;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对动议酝酿提出的初步人选对照负面清单信息逐一筛选,对存在疑问的从严慎重考虑,对影响任职的一律取消提名资格;在干部考核推优过程中,对在重点工作、重大工程中履职不到位或被认定为不作为、不担当等情形,不作为评先推优人选,年度考核严格按规定确定考核等次。(张建民)

【编辑】:
【来源】:利通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