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1.高技能人才培养单位补贴:2024年1月1日以后,吴忠市范围内新培养高技能人才达到15人以上的企业(含技能大师工作室)。 2.企业技术技能人才等级提升奖励:2024年1月1日以后,全职在企业工作新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3.全职引进人才生活补贴:2024年1月1日以后,全职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和用人单位培养的本土博士(博士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毕业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以后,并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协议); 全职引进到我市企业或职业院校工作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急需紧缺人才;全职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国外高水平大学毕业的全日制硕士。 4.用人单位引才补助:2024年1月1日以后,企业或职业院校全职引进的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或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奖项、“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同等次奖项的人才;企业或职业院校全职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或获得“塞上技能大师”“自治区技术能手”等同等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 二、补贴标准 按照《关于培养、引进、留住、用好人才的激励措施(试行)》相关条款执行。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11月22日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相关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按照隶属关系报送至所在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 所有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电子版发至邮箱wzrcbgs@163.com。有关填报表格可到吴忠党建网(http://www.nxwzdj.gov.cn/)“资料下载”栏下载。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小花 2036318 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小丽 2791369 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祥瑜 5099122 青铜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 朔 3068392 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晓亮 6696683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丁 珊 8025172 太阳山开发区 陈栋涛 5097309 金积工业园区 李艳梅 2691388 青铜峡工业园区 赵 钊 3622660 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马晓萍 1389524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