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话:(0953)2905613 电子邮件:ltqzzb@163.com 通信地址:利通区朝阳西街131号区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751100 根据《吴忠市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吴人才办发〔2021〕8号)要求,经专家评审和利通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审定,现将《2021年利通区人才项目专项资金支持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0日(4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支持人才项目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接受电话反映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