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 谁管理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相关要求,在2021年度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的基础上,根据2022年度普法重点任务,结合组织部工作实际,修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组织部全体干部。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及保障 1.健全工作领导机构,并能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本单位普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考核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同时,将单位所有工作人员纳入考核对象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根据本单位工作特性,重点宣传普及宪法、党章党规、保密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对照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落实责任科室和具体普法责任。 3.各科室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宣传报道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 (二)具体措施 1.严格按照普法内容清单做好区委组织部普法工作。建立健全普法学习机制,充分结合中心组学习、例会学习、主题党日等形式,坚持全年集中学法不少于12次,学法笔记不少于一万字。加大普法理论培训,积极组织干部参加法治培训,充分利用干部教育网络培训课程,坚持学习培训新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2.在“七一”、宪法日等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并在利通党员微家公众号上开展普法活动宣传。同时指导各乡镇、各机关党组织适时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四、考核要求 考核办法自2022年3月起实施,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本单位工作人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组织部 2022年4月27日